3月1日起施行,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

陕西黑客学习真正的黑客

为了进一步提升央企安全生产质量,促进央企健康发展,国务院国资委决定,自2023年3月1日起,对央企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短信轰炸app。这标志着我国央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将迈入一个新阶段。

突出重点,分类施策

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,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,努力实现“三个大幅度下降”的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。分类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、安全第一的原则,按照“分级负责、分类管理、重点监管”的原则,将央企安全生产工作分为三类:

第一类:重大危险源企业

第二类:一般危险源企业

第三类:非危险源企业

对不同类别企业,实行不同的监督管理方式,突出重点,分类施策,切实提高央企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

压实责任,加强监督

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,将进一步压实央企及其所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强化国资委的监督责任。国资委将建立健全分类监督管理制度体系,明确监督管理职责,完善监督管理办法,加强对央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、检查、考核和问责,促进央企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。

注重协同,形成合力

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,将有利于加强央企与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协作,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。国资委将加强与应急管理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,建立健全信息共享、联合执法等机制,形成监管合力,共同维护央企安全生产秩序。

健全机制,持续改进

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,将着力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,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。国资委将推动央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制等,不断提高央企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水平,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。

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,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,是央企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次重大改革。这将进一步压实央企及其所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强化国资委的监督责任,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,为央企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。